众所周知,“艾滋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从近几年报告病例的感染途径来看,艾滋病病人主要以性传播为主。所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只要能够做到洁身自好、杜绝不洁性行为,就可以有效避免感染艾滋病,只有那些知行分离、发生高危行为的人群才有机会感染艾滋病。可是,下面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当事人是一名花季少年,从无任何不良嗜好,却不幸感染了艾滋病。他惨痛的经历,值得我们所有人惊醒!
现年刚刚23岁的小金是一名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六年前,17岁的小金还是一名重点高中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在很普通的一次同学聚会后,小金的人生轨迹一下子逆转了。整个聚会过程均无异常,聚会结束后,与小金本村的一名同学的父亲金某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担心”喝了点酒的小金有什么意外,异常热情的表示开车送小金回家。途中金某看到小金一直处于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一向面容慈善某突然像变了一个人,强迫小金发生了性行为。由于当时的小金正处于懵懂无知的青春期,加上当天晚上喝了点酒,对金某异常无礼、过分的行为,只有羞辱和妥协,根本没有能力去反抗…。
事后,由于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恐惧,小金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后来,不得已而退学。尽管如此,退学回家的小金依然无法从这件事的阴影中走出来,恐怖和压抑犹如噩梦一般日夜折磨着这个年轻的孩子。小金的父母看出了他的异常表现,在一再追问下,小金把事情经过讲给了父母。小金的父母一下子被孩子的经历所惊呆了,冷静之后,他们来到县疾控中心检测。现实总是那么残忍,小金HIV检测结果为阳性。小金是家中唯一的男孩,这个结果对他们一家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黑暗一下子笼罩了他们一家。
必定是生活在相对较保守的农村,他们把小金患艾滋病的消息看的尤为重要,考虑到事情已经成了事实,如果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当事人金某讨公道,小金感染艾滋病的秘密就会被泄露,很可能对其以后的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他们选择了隐忍并放弃维权。
点评:
这个真实故事告诉大家,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话题之一便涉及到“性”,与此相对应的是“自我保护”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社会、学校和家长对这些话题要正面引导,至少让孩子明白,哪些是善意的接触、哪些是恶意侵犯。遇到突发事件,不要恐惧、冷静应对。事后应及时告诉父母,必要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害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意味着猥亵犯罪的对象已经不再限于妇女,对于性侵男性的,适用猥亵犯罪予以惩治。
呼吁大家在遭受伤害后一定不要选择忍气吞声,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让施害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你的隐忍也就是对犯罪者的纵容。
本文节选自《艾滋病防治典型案例汇编》
叮铃铃…,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我写工作汇报的思路。拿起电话,听到检验科的同志报告:又确诊了一个大学生,请他来咨询室了。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当你看到一个50多岁的父亲失声痛哭时,你的心里会有多大的阴影面积?
他打电话给已经在北京工作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停顿了好久,才颤抖的语调说:自己在2017年11月已经在医院确诊了HIV。他如遭雷击,完全懵掉了。
从小听说过艾滋,小学就知道什么是艾滋,初中高中把艾滋病毒当做病毒中的特例重点讲解过,挺不可置信的,我竟然成为它感染人群中的一员。
阳光明媚的午后,心情低落的小赵由爷爷陪着来到区疾控中心,结果他早已知晓,十八九岁的年龄,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追逐着美好的梦,被HIV无情的击碎。
他今年34岁,已婚,还有2个孩子,夫妻关系一般,20岁时去外地和一个同龄的男性在一起居住,时间长了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后来就发生了关系,至于后面的事情他也不愿多讲。
小乙,男,16岁花季少年,家庭经济收入较好。因父母均忙于工作,虽然不愁吃穿,不愁花钱,但感情上缺少关爱陪伴,学习没兴趣,经常使用手机浏览各种网站,并加入各种交流群,被别有用心的男男性行为者引诱,并沾染上不良习气。
西某,男,1991年生,2010年就读于省会某高校,学历本科,2014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多个城市工作。2017年3月经市疾控中心确证为HIV感染者。
陈某,男,25岁,某高校学生,本硕连读。因男男性行为感染,确诊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患者岳某,男,22岁,2016年确诊感染HIV。从上小学开始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于2012年考入省会某知名高校,学习成绩也一直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