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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防治典型案例:酒后惹的祸

2019-11-25  来源:映象网健康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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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男,1978年出生,本县人,在电子厂务工。2018年6月份,在我县血站无偿献血时,筛查出HIV抗体阳性,随即在市疾控中心确认为HIV抗体阳性。

  第一印象,何某是非常规矩的一个人,不像别的“同志”一眼就能看出,他高高的个头,体态匀称,但表情沮丧。在咨询室,他心情沉重,满怀悲伤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和故事。

  他是一名教育系统职工,跟单位请长假后在外面务工,前期在省外一个工厂务工,后来到某市一工厂打工。在省外务工期间没有找过小姐, 2017年某市务工期间,经常与朋友一起到洗浴中心玩耍,与小姐有过十多次性行为,有时使用安全套,有时不用。2017年10月份,与朋友喝酒之后,再次去了一家洗浴中心,由于喝酒太多,半醉半醒,在朋友的蛊惑下,第一次有了男男行为,自己做的是“1”号,而且没有使用安全套。

在此之后,也有过几次男男行为,有时使用安全套,有时不用,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会感染上艾滋病。由于本人没有什么不适感觉,所以也没有去做过HIV检查。

  何某自述在2011年、2012年本人有过2次无偿献血史,当时检测没有问题。2012年至2018年6月份之前无献血史,但在6月份无偿献血时,查出血液有问题,当时心里非常害怕。市疾控中心打电话通知他复查,没想到结果竟是感染了艾滋病。

  何某流着眼泪讲述自己的经历,满含悔恨、恐惧和焦躁。“唉,都是酒后惹的祸呀”。

  点评:

  1、对于何某而言,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缺乏,特别是对男男性行为的高风险性缺乏认知和防护,是其发生危险行为,并最终感染疾病的重要原因。

  2、酒精以及一些新型毒品能使人兴奋,性欲望增强,极易发生不安全性行为和群体淫乱。因此疾控部门在开展干预活动时要反复强调100%全程使用安全套的重要性,引导高危人群每次使用安全套。

  3、对于高危行为人群,如何通知性伴?对性伴不尽告知义务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如何追责?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法律层面予以解决。

  4、 该患者的发现途径是无偿献血,提示MSM人群存在想通过无偿献血知道自己感染状况的现象,因此,要加强对无偿献血人群的监测,包括使用核酸检测早期发现。(李化荣)


本文节选自《艾滋病防治典型案例汇编》


文章关键词:艾滋病防治典型案例 责编:王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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