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案例解读
某公司是一家专门经营水果的公司,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开设了实体店。2017年2月,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门店中的多种水果存在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尤其是苹果,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农药限量要求。那么,该公司会受到哪些处罚?
专家说法
农药的大量使用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同时,也使我国每年因农产品中高毒农药残留量超标造成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农药残留以及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同时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对生产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句话点评
消费者很难用肉眼观察到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是否超标,唯一能做的就是在食用农产品之前尽量多清洗几次。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认真了解各类食品的农药残留标准,为食品安全尽自己的责任。
(本文摘自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看图读懂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抽样检验可以通过专业手段检测抽检样品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是否超标。综上所述,针对餐饮服务单位抽检样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等导致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食品原料的认定尤为重要。
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017年4月,安徽省F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的诊所药房的药品柜台内及药品陈列台上,发现35瓶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两瓶某品牌芦荟软胶囊保健食品。另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两种违法行为没有牵连关系,可分别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遵循“分别处罚,一并执行”的原则,拟对当事人两种违法行为分别予以减轻行政处罚,一并执行。
4月25日下午,汝州市举行食品安全法暨“三小”管理条例知识竞赛决赛,汝州市纸坊食药监所积极筹备,组织三名队员参加比赛。
(记者刘梦丹)记者从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30日,该省食药监局将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开展为期6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日前,在食品、保健品虚假广告整治中,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了一起“饼干”虚假广告案。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25位客户的体脂信息记录台账,以及130盒规格为15g/袋×21袋和32盒规格为15g/袋×6袋体验装的酥咔蛋圆饼干,遂依法查扣涉嫌问题的饼干和宣传资料。
Y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冷库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了2袋冷冻产品。涉案“冷鲜板油”是从生猪身体切割下来的脂肪层,虽在销售过程中经过冷冻,但并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因此属于食用农产品。
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9部门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等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3.罚款160.2万元。
2月5日,灵宝市公安局朱阳所民警依法将经营未按规定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的违法人员石某生(男、52岁、朱阳镇人)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的通知 食药监法〔2018〕12号》,该通知严格限定了食品药品相关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编者按:临近春节,市场上散装的糖果、糕点、坚果等食品格外受到消费者欢迎。建立散装食品全程追溯机制,为散装食品配备有效、准确的“身份证”,能够确保散装食品生产、流通渠道信息的透明性。
12月26日,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河南赛区)决赛在河南广播电视台举办。
12月26日,2017年“好想你杯”全国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河南赛区)开赛,经过角逐,巩义市食药监局代表队在全省二十八个省辖市、直管县及郑东新区等二十九支参赛队伍中喜获第二名佳绩,荣获二等奖。
11月28日下午,由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开封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在开封中州国际饭店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