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权健事件”引来舆论高度关注。在天津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权健公司之后,经过调查取证,公安机关也已经于1月1日依法对其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同时,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火疗养生场所、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
一石激起千层浪,更多保健品销售的套路不断被揭开。该事件已经成为一场了解和认识保健品功效的公开课,给消费者、行业企业乃至监管部门以思考。
从媒体现有报道来看,一个售价千元的鞋垫,据称是对罗圈腿、心脏病、前列腺炎都有奇效;负离子磁卫生巾,则可以治疗各种男女生理疾病;有效成分和果汁无异的“本草清液”,却被标榜可以“排毒”、售价千元……这些听起来匪夷所思、无所不能的疗效,遍布在产品销售的各种话术之中。但这一切,都不能掩盖一个事实,在保健品销售中,无中生有、夸大功效,乃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套路”。
保健品不是药品,更不是“万能神药”,这应是一个共识和常识。但有的神化保健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让患者产生误解甚至放弃正常治疗;有的以免费体检、旅游、讲座等为幌子,打亲情牌推销产品;有的许以高额返现、多买多赚等承诺,设置消费陷阱骗取钱财……在不少案例中,一些保健品已经从专注健康、有益身心的产品,变成了弄虚作假、坑蒙拐骗的工具,给病人乃至家庭带来难以抹去的阴影。改善健康,决不能成为一门只顾赚钱的生意。
我们需要提倡求真务实、能辨真伪的科学素养。从魏则西一家所相信的“高科技疗法”,到周洋一家所购买的“抗癌产品”,利用的都是人们对科学力量的信任。这种朴素的情怀,决不能成为不法之徒的可乘之机。任何故弄玄虚、虚无缥缈的“神秘力量”,都是对科学的曲解;任何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代理神话”,都是对成功的歪曲。
我们必须强调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市场法则。无论是广告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规定保健食品不能宣传可以治病,严禁虚假宣传。事实上,公安机关也一直在对此行为进行打击,去年以来就已破获保健品诈骗犯罪案件3000多起,追赃挽损超过1.4亿元。对企业而言,无论多大的规模、多响的牌子,只要触犯了法律、伤害了消费者,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给公众一个交代。
健康中国建设,任重道远。对任何企业和任何人来说,都需要绷紧心中的弦,珍视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渴求,决不能拿生命当儿戏。(盛玉雷)
李海霞:养生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早在两千多年前的《黄帝内经》就奠定了养生学的理论基础。养生是根据人在自然界中生命发展的规律,采取能够保养身心、减少疾病的各种方法所进行的强身健体的自我活动,是人类保养生命的一种主观行为。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发布《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为保健食品如何命名指明了方向。指南明确提出,保健食品名称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从明年6月1日起,以非法集资或者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诈骗老年人财物的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将被列入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近年来,为了给孩子在身高、智力、健康等方面提供助力,不少爱子心切的家长将各种儿童保健品送进孩子口中。然而,一些不法企业、商家也抓住了家长这种心理,以非法添加、虚假宣传、非法传销等各种手法骗取消费者的钱财,
提及保健品,不少人会将其与老年人联系起来。然而,保健品不再是老年人的专属商品,随着年轻人工作、学习生活压力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购买保健品的主力军。
“三天见效,永不复发”“抑制癌细胞增长,预防癌症”“只需七天,糖尿病除根”……这类关于保健食品的宣传您看到过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张俭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声称具有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一律不要购买。
保健品销售人员郭某让身患多种疾病的王阿姨在一天内服用3000毫升保健品,在连续大量服用三天后,王阿姨因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死亡。记者近日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增高的、补钙的、益智的……形形色色的儿童保健品被爱子心切的家长们送进孩子的口中。和老年人往往被套路购买保健品不同,儿童保健品多是家长主动选择,虚假宣传、随意忽悠让家长心甘情愿慷慨解囊。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品质和健康意识的提升,特别是对育儿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铺天盖地、种类繁多的婴幼儿营养保健品在对其功效的过度宣传下,迅速激发了年轻家长们的购买欲望,且服用人群愈显低龄化。
糖尿病是常见慢性病之一,现代医学还无法治愈,因此,糖尿病患者不得不终身服药,而在浙江台州,有一家网店宣称,有一种食品能代替药物降低血糖。该网店生意红火,但稽查人员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保健品中都不同程度地含有西药成分,看看配方,让人不寒而栗,别说治病,没中毒已是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