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18岁以下禁用含可待因感冒药
复方甘草合剂、强力枇杷露…… 这些感冒药别再给孩子吃了
9月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的公告,要求对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将“禁忌症”及“儿童用药”中相关内容均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
此前,国家药监局已明确规定,含有可待因的感冒药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此次修改将年龄限制提高到了18岁。
公告涉及四个事项。首先是要求所有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生产企业均应当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说明书修订要求,即将“禁忌症”及“儿童用药”中相关内容均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本品”,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11月5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公告指出,相关药企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公告同时指出,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含可待因感冒药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公告还提示患者应当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
最后一点是请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督促企业做好有关产品说明书修改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
新闻延伸·为什么“禁用”?
长期滥用可成瘾还可能抑制呼吸
据钱江晚报报道,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呼吸科主治医师夏旸博士告诉记者,可待因是一种作用于中枢的镇咳成分,相较于其他镇咳成分,它临床疗效更好,所以经常用于不明原因的顽固性咳嗽、肺癌引发的咳嗽。
但是,长期滥用含可待因的药物会引起依赖性和成瘾性,有些成年人甚至因此大量购买止咳药物,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就更大,“所以,这次药监局把禁用的年龄上调,避免青少年滥用和成瘾,是很有必要的。”
另外,可待因还可能导致极度嗜睡、呼吸抑制、意识混乱等不良反应,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
浙医二院药剂科何巍副主任药师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含可待因类似成分的止咳药物,如双氢可待因片,复方可待因溶液,可待因桔梗片,复方甘草合剂,强力枇杷露等。
■相关链接 近期上“黑名单”的其他儿科药
丹参注射剂:被要求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修订,被禁止用于新生儿、婴幼儿。
双黄连注射液:对双黄连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禁止4周岁及以下儿童、孕妇使用该产品。
艾畅和吗丁啉:注销多潘立酮混悬液等5个药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其中就包括儿童常用药“艾畅”、小儿版“吗丁啉”。
柴胡注射液:要求柴胡注射液更改说明书,在禁忌项下,须列出“儿童禁用”。
匹多莫德制剂:在说明书中,增加 “3 岁以下儿童禁用”的禁忌。
注射用赖氨匹林:指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儿童用药后可能引起瑞氏综合征。
不良反应:心理变态或幻想、呼吸微弱、缓慢或不规则,同时还包括:惊厥、耳鸣、震颤或不能自控的肌肉运动、瘙痒、皮疹或脸肿等过敏反应,长期服用容易引发药物依赖。建议西药:可选用喷托维林,属于非成瘾性中枢镇咳药,对小儿疗效优于成人。
随着跨境电商平台的崛起,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世界各地的产品,海淘已然成为一种新型购物方式。海淘平台方面,不管是负有连带责任还是补充责任,都应加强对海淘药品的监督管理,禁止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
泌阳县泌水食药监所接泌阳县食药监局转发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转发总局关于做好含可待因口服溶液监管及流弊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后,按照驻马店市局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排查,对本辖区违法线索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县局稽查队。
河南省确山县警方成功侦破一起跨省贩卖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富某、张某二人,涉案金额五万八千余元。
该院儿科副主任医师易平介绍,眼下是中医讲的“长夏”时节,白天暑气未消,早晚凉,整夜吹空调,确实是造成孩子感冒的诱因。如果孩子确有反复呼吸道感染,对于0至2岁的幼儿,每年上呼吸道感染7次以上,肺炎2次以上,有慢性腹泻,反复皮肤化脓感染,应去医院检查免疫功能,排除免疫缺陷性疾病。
上一监测周期(5月26日~6月1日),微信平台共发布13079条中医药相关图文消息,微博平台共推送15273条信息。“国家药监局发文儿童禁用柴胡注射液”成为中医药领域舆情热点。近年来,中药注射剂多次成为舆论关注点,如曾被召回的红花注射液和喜炎平注射液,其发展既是监管部门关注的行业问题,也是群众所关心的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