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热点聚焦 > 正文

药品集中采购,破解药价虚高难题

2019-11-22  来源:新京报

5034

  判断药品采购政策好不好,最高标准是公众是否受益,也就是说是否实现了“降低价格、去除灰色”。

  11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各省份要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试点25种药品的采购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范围。

  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要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并强调将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较大的品种,及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等纳入带量采购,促进药价降低。构建药品国家集中采购平台。

  和任何政策一样,我们判断药品采购政策好不好,最高标准是公众是否受益,也就是说是否实现了“降低价格、去除灰色”。

  药价虚高是当前医疗卫生体系的症结,提成回扣,商业贿赂,乱象丛生,屡禁不止。降价固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却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必要前提。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生产门槛高、需求弹性小、具有一定垄断性。因此,世界各国都不是仅仅通过市场竞争来确定药价,而是采取各种管制,甚至是非常严格的管制。例如,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会采取药品定价控制。一些实行社会保险的国家,政府还会设定医保参考价格。

  除了政府直接定价之外,还有国家采取价格冻结或削减的办法。法国有一套与药物消费量相联系的价格削减方案,当药物价格上涨,导致医保基金出现风险时,政府就会降低药品价格,削减幅度通常在3%-20%之间。

  更进一步,一些国家不仅政府管制药品价格,而且还限制药品企业的利润。在OECD国家中,控制药品利润的包括捷克、韩国、墨西哥、西班牙、土耳其、英国等国。

  其中,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英国是最为典型的实施药物利润控制的国家。英国政府还同时管制药厂的营销费用,不得超过销售额的9%,这个比例大约是西班牙、意大利和法国的三分之二的水平,也远远低于美国22.5%的水平。当制药公司的实际净利润超过上限时,只能面临两种选择:要么降价,要么将超额利润上交给卫生部。这些做法,实质就是发挥政府的规模优势,同药企进行集体谈判,将药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趋缓甚至下降,居民看病负担已经很重,药品费用非控制不可,这是不可逆转、不可阻挡的趋势。对企业来说,也要树立合法经营、回报社会的理念。

  对政府来说,应坚持推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向。同时因势利导,尽快把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措施落实到位,化解债务,真正破除对药品收入的依赖,促进药品招标规范进行。

  □江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文章关键词:药品集中采购 药价虚高 责编:王永芳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

    日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扩围公布中选结果。与扩围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9%;而同“4+7”试点地区的中选价格相比,此次中选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了25%。

  • 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办:让患者用上价廉质高药

    9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下简称“4+7”试点)全国扩围产生拟中选结果,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此前“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

  • 药品集中采购拼杀激烈,激励药企良性竞争

    据媒体报道,9月24日,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参与药品带量采购扩围的2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产生了拟中选结果。本次联盟采购共有77家企业参与,产生拟中选企业45家,拟中选产品60个。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通过 能否降药价

    近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通过,这次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是以完善带量采购方法换取更优惠的价格,对于消除医院“二次议价”空间、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促进评标过程规范化等具有重大作用。

慢新闻

湖北省卫健委辟谣“病毒变异传染性更强”:未发布此信息 湖北省卫健委辟谣“病毒变异传染性更强”:未发布此信息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