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一名救生员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岛海水浴场移动瞭望塔上值守。
王健民摄(人民视觉)
开栏的话
暑期来临,正值旅游高峰。外出旅游的头等大事,就是安全。在不同类型的旅游中,如何确保安全?如果遇险,应该如何应对?今日起,本版推出“关注暑期旅游”系列报道,介绍旅游安全整体情况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关注景区游、自驾游和海外游这三种热门旅游形式,谈现状、讲对策。
暑期,天气多变,旅游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提醒着游客:旅游,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
出门旅游前,该做好哪些准备?旅游时,又该注意什么,才能玩得安全又畅快?
留意水上项目
避免盲目探险
湖南长沙的李威带着孩子到湘西旅游。他们一家没有选择热门景点,而是去了一处并不出名、没有经过太多商业开发的地方爬山。
出发前,李威特地查看了当地天气预报,提示说有中到大雨。他没有太放在心上,想到了地方再随机应变。
当李威一家抵达景区山下时,天上开始飘起小雨。旁边,不少游客选择继续爬山,而李威则决定带着孩子离开景区,找地方住下。“幸好当时没有抱侥幸心理。第二天就听到当地居民说,昨天爬山的游客在山腰被困了几个小时,大半夜才摸黑下山,特别危险。”李威说。
中国旅游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战冬梅说,随着我国旅游市场发展,出游人次不断增长,旅游中的安全事件也呈现增长趋势。旅游安全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暑期这一旅游旺季,天气、特殊游玩项目等原因,增加了安全方面的风险。漂流、水上乐园、海岛湖泊之旅等玩水项目,已成为引发安全事故的重灾区。溺水和水上交通事故,是造成游客死伤的主要因素。
户外活动类旅游项目,如徒步、热气球观光、滑翔伞等,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风险。此外,由于我国各地区气候地理环境差异、旅游基础设施水平差异、突发的自然灾害天气等因素,也使得游客在出行、住宿上面临风险。
“旅游安全风险一般可以分为几类。”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曾博伟说。首先,正常的参观活动也会有风险。例如,有水、有山的景区,就存在一定隐患,应该设立警示标示和提示。如果游客留意风险提示信息,就更容易避免这类风险。另一种情况,是游客去参加探险类的活动,像一些驴友参加非正规机构组织策划的户外运动和极限运动,包括高空极限运动、攀岩或水上运动等,这类活动的风险更大。特别是对于初学者来说,很容易发生安全问题。
做好风险提示
加强隐患排查
战冬梅认为,旅游业综合性强、覆盖面广、产业链条长,涉及交通、质检、食品、卫生、消防、气象、公安、出入境管制等各个领域。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给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随着旅游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旅游者出游方式日趋多元,旅游产业链条不断延展,国内及国际环境日趋多元和复杂,加之旅游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尚未完善,游客出游过程中遭遇各类安全风险的概率与日俱增,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压力加大。
战冬梅表示,旅游主管部门应做好风险提示和管理工作。旅游经营单位应该加强对风险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全方位、全时段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实时监控旅游风险,并对风险过高的地点和区域发布风险预警;旅游组织单位应积极做好风险评估和提醒,以及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
“相关部门有责任对风险进行必要的提示,而且要对景区旅游设施的安全性及时展开排查。”曾博伟说,一些景区出现的旅游安全问题,是因为旅游设施本身存在安全问题。对于这类问题,可以通过加强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对于旅游企业特别是运营方,相关部门要完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例如,旅行社组团时,要对客人提前进行安全教育,普及一些必要的自救方法和措施。安全是旅游业的生命线,只有监管做到位、责任不留白,用严密的制度和扎实的行动扎紧旅游的“安全带”,才能把未知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不同旅游安全事件,责任界定完全不同,需要细分情况。”曾博伟说,如果是游客在景区游览参观时遇险,而景区又做到了必要的警示或防范措施,那游客个人的责任就更多一些。比如,景区在危险地段加高防护栏并设置提示,但游客不顾提示非要攀爬,这种情况的责任就比较明显了。
近期,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路政部门开展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驾驶人及乘客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行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为有效解决早期建成的公路临水临崖、坡陡弯急,缺少必要安全设施、存在安全风险的现状,灵宝市交通运输局抢抓住国家、省加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投资的有利时机,践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严格管理程序,严把质量监管,精心组织施工,给广大群众出行系上“安全带”,最大化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促使驾乘人员养成良好习惯,确保行车中人身安全,11月9日上午,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查纠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活动。
8月29日9时,开封市杜良转盘附近,祥符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杜恒和胡刚正冒着蒙蒙细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一辆面包车缓缓而来,杜恒伸手示意其靠边停车例行检查,司机打开车窗后,杜恒发现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8月9日,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在辖区郑开大道与一大街交叉口早高峰期间,大力开展驾乘人员开车要系安全带的宣传工作。
8月7日上午,开封市交警支队召开集中开展“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专项治理行动新闻通气会。
6月22日,永城市供电公司29个乡镇供电所员工,到全市35所小学开展“暑期安全第一课”安全用电知识进课堂活动。
为确保幼儿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5月21日,武陟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全县105辆校车进行了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个别校车存在灭火器过期失效、安全带毁坏、急救箱内药品不齐全等问题,1辆校车没有校车统一标识、3辆校车没有建档驾驶员(手续正在审批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所以在非高速、快车道等特定道路上行驶时,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将被警告或者处以相应罚款,但不扣分。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坚决预防和杜绝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西平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强化领导,深化措施,开展春季校车安全整治活动,多措并举为校车出行系好“安全带”,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
“前排乘客请系好安全带”,在洛阳的出租车上,不少乘客都听过这句话,您照做了吗……
为有效预防冬季恶劣天气下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驻西平县交警大队从辖区中小学校车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打造学生“平安上学路”系紧校车管理“安全带”。
银行卡和手机一直在身边,未进行任何消费却收到数条银行扣款短信,市民林女士近日便遭遇这诡异盗刷。经银行交易记录查询后,林女士发现这些诡异的消费扣款竟全部属实,但自
8月8日,内乡县供电公司以“三查三强化”(查责任落实、查基础管理、查风险隐患,强化制度执行、强化反措落实、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扎实深入开展迎峰度夏安全生产管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遏制事故苗头,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带上“紧箍咒”,确保人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这是眼下市运管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开展以来的情况如何?6月24日,面对记者的采访,邓州市运管局局长张杰如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