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孕妇喊疼想剖腹产被家属多次拒绝后跳楼自杀”的新闻刷爆网络,再次引发剖腹产(手术)到底谁说了算的讨论。
据媒体报道,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一名待产孕妇,在医护人员建议剖腹产,且自身也因疼痛难耐两次提出剖腹产的情况下,拗不过家属拒签剖腹产同意书,最终选择跳楼自杀。但孕妇丈夫在接受采访时否认上述说法,称是家属要求剖腹产而医院不同意。
目前,院方和家属各执一词,真相和责任认定还有待公安机关和卫生主管部门调查。但一尸两命的惨剧已铸成,不能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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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孕妇、家属和医院三方意见不一致,不签字导致医疗事故或伤亡事件的,前有著名的“李丽云事件”,当时就引发广泛讨论,没想到几年后类似的事件再次上演。“为什么孕妇本人不能决定是否剖腹产和签字,而一定要家属签字?”不少准妈妈和未婚女网友表示,一想到自己以后也可能经历这种生死博弈,就感到焦虑和心惊。
其实,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规都明确规定,对自己身体有处分权的只能是患者,而非家属。之所以出台“家属签字”制度,是为了满足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能征得患者本人意见的时候,医疗机构必须征得其同意,同时也应当征得家属或被授权的代理人同意。但别忘了,代理人的作用仍然是获得知情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规定,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只有在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无法征得其同意时,医院才应由患者法定代理人签字。
而且,《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均规定,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而在现实中,一些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手术签字”制度狭隘理解、机械执行,加之院方为了撇清责任,认为即便是患者完全有能力,也必须要家属签字同意才能实施救治。这是不对的。 患者、家属和院方反复沟通,也往往导致错失救治最佳时机,造成悲剧和遗憾。
医院的这种行为,其背后暗含的心理是将本应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到毫无医学知识的患者家属身上,认为家属签字即是签了“生死状”。实际上,这种“甩锅”行为不仅不能完全免除医院本就应该承担的责任,还会可能因延误抢救造成伤亡事故将自身推入麻烦和舆论漩涡之中。
此次孕妇跳楼自杀事件,具体是家属还是院方拒绝为孕妇实施剖腹产,以及最后的责任认定,尚待权威调查。但必须借此事件再次向公众普及这一法律常识:身体处置权、手术签字权,首先属于患者本人。
为进一步提高西平县妇幼健康水平,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8月24日,2017年上半年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会在县卫计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各医疗助产机构的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评审会。
两个月前,一位聋哑产妇在青大附院黄岛院区分娩,医护人员4个小时写下20多张纸条与产妇沟通,最终产妇顺利分娩。
8月12日下午,全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颁奖仪式在市妇幼保健院举行。据了解,个人奖项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由市卫生计生委与市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授予“全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标兵”称号。
产妇脐带脱垂致胎儿急性缺氧,医生不顾手臂麻痛和天热,一心只想着抢救病人。
头胎是顺产的妈妈生二胎又叫经产妇,进入临产后,产程进展会大大快于初产妇。
经过检查,产妇中暑的程度已属于热射病,她的心脏和肝脏均有不同程度损伤。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表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出生人口将持续保持高位,高龄高危产妇增加,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面临新挑战,保障母婴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
面对一名产前大出血的患者,邓州市中心医院产科一病区的医护人员,上演一场生死时速:与时间赛跑,为生命接力,成功挽救了产妇及新生儿的生命。
以政府购买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免费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血清学筛查(生化免疫指标检测)和一次四维彩色超声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听力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昨日下午,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以《孕妇街头产子,众人搭起爱心产房》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央视报道引用了本报提供的多张感人现场图片,定格的瞬间彰显了郑州大爱,向全国传播着文明郑州形象。
今年以来,二七区卫生计生委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后,高龄孕产妇数量急剧增加及发生出生缺陷概率风险加大等问题。
许昌一产妇产前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胎儿异常,但产下一对龙凤胎后,女婴却因多种先天疾病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后经多方医治仍未挽回病情,最终不治身亡。
今年以来,二七区卫生计生委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后,高龄孕产妇数量急剧增加及发生出生缺陷概率风险加大等问题。
5月18日,淇滨区罗女士反映,她在医院生孩子时有人到病房内推销催乳服务,因担心母乳不够,就和一名催乳师约定出院后上门催乳并预付了500元服务费,谁料出院后联系不上该催乳师了。” 5月17日,罗女士出院时母乳仍不足,她的家人便再次联系吕女士,这时却发现吕女士的电话打不通了。
昨日,小记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得知一件事儿:深夜,一女子与家人起争执后坐在21楼窗台上要跳楼,特警到场见女子情绪逐渐稳定,一名特警从楼上速降到窗外将女子救下。很快,特警支队突击大队指导员庆国伟、民警余明洋等人携带通讯、攀登等设备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