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对假药、劣药范围界定比较宽泛,不便于精准惩治。22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明确界定了假药、劣药的范围。
专家表示,科学地界定假药、劣药,并实施科学监管是法律修订的重要议题,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利益和行业声誉关系重大。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对原“按假药论处”“按劣药论处”情形中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使用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的药品单独作出规定,明确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这些药品,并从严规定处罚。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说,对假药、劣药概念加以界定和厘清,使得假药、劣药概念更为契合事物本质,相对更容易认定,更符合执法实践,有助于更好地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的行为。此外,二次审议稿更加体系化、无疏漏地为违法行为设定法律责任,从而形成周密的监管网络。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予处罚。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研究会会长唐民皓说,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形从药品品质的假劣中分离出来,单独列出进行表述,有助于监管执法的科学性。(记者赵文君、屈婷)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药法大修亮点频出,不仅全面贯彻落实了“四个最严”要求,鼓励和坚持改革创新,还回应了社会关切热点,其中就包含了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反映的“代购境外抗癌新药”问题,集中体现在新药法对假药的定义上。
医疗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领域,与我们的健康息息相关。正是因为如此,要想从事医疗行业,必须在取得相关资质后,在国家的监管下进行活动,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则可能会面临刑法的惩处。
电线杆上的“祖传神药”还有人信 扬州广陵:11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刑 姚雯/漫画 未获得国家食药监部门许可生产含有抗癌药物“氨基蝶呤”的牛皮癣药物,并大量对外销售。经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11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中主犯刘某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一粒粒颜色不一、形状不一、成分不明的药丸和胶囊,被随意封装入各种名称的药品包装盒内,摇身一变,成了“万艾可”“肾宝片”“虫草鹿鞭丸”等壮阳药,身价也从几分钱一粒,涨到几元、十几元甚至几十元一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