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药监局于官网发布《关于3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批次盐酸金霉素眼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粒度。
根据国家药监局相关提示,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鉴别项主要用于区分药品特性,其手段包括显微鉴别、光谱鉴别等,薄层色谱法是常用的鉴别方法;混悬型膏状眼用半固体制剂内含有颗粒物,为避免眼部出现异物感,对粒度进行检验;总灰分测定的目的是检测中药的纯净程度;酸不溶性灰分指标主要用于检测中药中泥土、沙石等杂质的含量。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0批次盐酸金霉素眼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粒度。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重楼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薄层色谱、含量测定。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国市平安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远光中药饮片厂、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盛世锦荣药业有限公司、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新疆奇康哈博中维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地黄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含量测定。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金发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山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市渝和堂药业有限公司、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羌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详见附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开展不符合规定原因调查,并切实深入进行整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董童)
2019年11月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条件批准“九期一”作为治疗阿尔茨海默病的国家I类新药上市后,有舆论发出质疑,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9日发布消息称,为鼓励罕见病治疗药品研发,截至2019年5月,已将69件治疗罕见病的药品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程序。下一步将继续加快罕见病治疗药品的审评审批,提高罕见病用药的供应保障水平。
“下一步药监部门要在落实药品管理法的过程中研究具体的相关配套规章和政策,出台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鼓励和促进儿童用药的研制和创新。”谈及儿童用药话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沛今日如是表述。
“建立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违反《疫苗管理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货款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30日,在国家药监局主办的“《疫苗管理法》颁布法规解读宣贯研讨会上”,该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丽雅说。
7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中药产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告,注销85个药品批准文号。
2018年,除批准48个新药上市外,国家药监局上线运行上市药品目录集系统,本年度共收录品规424个。监管方面,2018年全年发布国家药品抽检通告26个,对518批次不合格药品及相关企业和单位予以公示,并依法予以查处。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国家药监局去年共发布3期药品撤市公告,停止了4个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修订了33个品种的药品说明书。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要求修订牛黄解毒制剂、伤科接骨片、稳心制剂的说明书。其中牛黄解毒制剂被要求添加“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禁用”等禁忌项,还被要求注明“本品含雄黄,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的警示语。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日发布公告,将补肾润肺口服液、小儿退热颗粒、维生素B12滴眼液等12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