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回应药品集采:对企业“长期是利好”
备受市场关注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对外公布了。
据了解,此次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成功率81%。其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降价效果明显。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相比低25%以上,“专利悬崖”显现。
一位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药品招标平均降幅是52%。“根据权威部门的调查资料,在部分仿制药品的销售价格中,真正的生产成本大概只占销售价格的十七、十八分之一。通过集中采购,企业的销售费用、市场推广成本等省去了,因此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降幅合乎预期”。一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将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大大降低,从而让利给老百姓。“虽然企业降价了,但是市场销量和市场份额提升了。当期非利空,长期是利好”。
对此,一位中标的企业向记者表示,企业参与此事也是仔细测算过的,肯定有钱赚。
在企业看来,如果此次集中采购能够实施,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此次药品集中采购对企业的业绩影响引起了市场极大的关注。药品价格降幅超出投资者预期导致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股价大幅调整。数据显示,12月7日,A股39家生物医药公司跌幅超5%,华东医药、恩华药业等8家公司股价跌停,京新药业等公司跌幅超8%。港股上市公司中国生物制药再度下跌7.88%,石药集团下跌4.34%。
12月8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对外表示,集中采购本身具有降低采购价格的效应。但中标不影响发展。药价虚高严重是我国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拟中选药品价格大幅度下降后,挤掉的主要是销售费用等“水分”,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能赚钱的”。拟中选的企业都愿意自主降低价格以价换量。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药品集中采购将节约企业四大成本:大大降低药品进入医院的成本;降低了企业占款和融资成本;降低市场推广成本;以市场换价格,通过规模效应降低了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此外,中标的企业大部分是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企业,有些企业提前布局,以较低价格采购了大量原料,提前锁住了成本。“这些因素可以对冲药品降价的影响,给中选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上述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推动的带量采购模式,将药品生产企业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有利于引导其将努力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来。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文件,明确要求: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
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17日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组成采购联盟,在上海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产生拟中选结果,中选结果公示3天后正式发布。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等信息业务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标志着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已全部制定完成。预计到2020年,国家医保局将实现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使用,实现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
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8日发布消息称,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已全部完成,预计到2020年,将实现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全面发挥标准化在医保管理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昨日,国家医保局在就关于将健康体检纳入医保范畴的建议进行回应时指出,目前基本医疗保险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健康体检等非治疗性的、预防筛查的项目。
2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全面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精简证明材料。到2020年,实现市(地)域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同时,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
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针对网上诊疗收费提出: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由医疗保障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会议上介绍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有关情况。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四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窗口于27日开通试运行,开放数据信息采集渠道,接受社会各界修改,以实现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动态维护,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数据“通用语言”。
医院伪造药品进货清单、医生冒用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今天,国家医保局再次通报8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