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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率先实施结核病按病种付费

2018-11-23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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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宋昆仑 通讯员 吴迪

  11月20日,河南省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工作启动会在郑州召开,今后河南省结核病患者无论是门诊治疗还是住院治疗,均实行按病种付费,实现了报销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卫计委联合下发的最新通知,今后对全省肺结核患者实行按病种付费,即从患者确诊到按相应临床路径进行规范治疗,其间所发生的诊断、检查、住院床位、药品及医用材料等各种费用全部“打包”为统一价收费。

  本次选择了初治肺结核、复治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单耐药肺结核、多耐药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等6个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定额管理,覆盖了绝大多数的结核病患者。

  “我省对肺结核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均实施按病种付费,实现了对结核病患者看病报销的全覆盖,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例。”据河南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红霞介绍,之前河南省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实行部分费用减免政策,但是按照原有医保政策规定,只有住院患者才能享受费用减免。“目前结核病患者只有20%左右需住院治疗,80%的患者达不到住院治疗标准,只能自费治疗。医保报销问题一直困扰广大农村地区患者,也影响了患者治疗的依从性、规范性。”黄红霞说。

  根据部署,实行按病种付费的肺结核门诊和住院病种,将根据参保人员身份的不同分别给予报销。具体来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患者在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别按相应病种定额标准的80%、70%、65%报销。门诊病种按相应定额标准的80%支付,不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在脱贫攻坚期内,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肺结核患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提高到85%。

  根据河南省启动实施的最新报销政策,一个参保年度内,初治肺结核病患者门诊最高可报5000元,耐多药病人门诊治疗最高可报20000元;住院治疗的初治患者最高可报8000元,住院的耐多药患者最高可报15000元。


文章关键词:结核病 病种付费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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