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心理健康  > 正文

求同存异 夫妻才能吵吵更亲密

2018-12-28 10:00:41   来源:大河健康报

5034

  □见习记者 梁露露

  实习生 裴昕玥

  吵架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情,尤其是夫妻之间要共同决定很多事情,争吵更是在所难免。多数情况下,夫妻争吵不仅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还可能使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最终闹得婚姻破裂。但有些夫妻很懂得“吵架套路”,不仅解决了双方的矛盾,还能让对方理解自己的立场,吵架后夫妻关系更亲密了,难怪有人说吵架有时候是夫妻感情的黏合剂。那么什么样的“吵架套路”才能让夫妻“吵吵更亲密”呢?对此,记者采访了河南省人民医院心理医学科副主任医师谢正。

  争吵以解决问题为目的

  不能只为发泄情绪

  谢正告诉记者,夫妻双方意见不统一,性格又都比较强势,总想让对方听自己的,并在争吵过程中,通过比嗓门大、声调高和比说话速度快的方式,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想法,这种吵架方式只是让自己的不良情绪得到了发泄,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那些吵架后关系更加亲密的夫妻,在争吵过程中通常会注意沟通方式,即便发生争执也会克制自己的情绪,不以嗓门、语速取胜,而是朝着解决问题的方向争吵,并在争吵后主动和解。毕竟吵架不是一种正向的沟通方式,一旦使用不当,只会伤害夫妻感情。所以建议大家,夫妻之间有矛盾了,尽量心平气和地交流,即使做不到心平气和,也要克制情绪。

  “夫妻双方来自于不同的家庭,接受不同的文化教育,这些现象导致了他们思考、说话、行为方式有所不同。”谢正讲道,两人组建家庭后需要为夫妻俩的生活做很多决定,在做决定的过程中,要注意两人存在的差异性,经营婚姻是一个求同存异的过程,在双方有差异的基础上找到共同点,发现的共同点越多,争吵也就越少。

  这些争吵中的“禁忌”一定要避免

  谢正表示,有时候夫妻双方的矛盾过大,发生争吵,应先通过其他方式将不良情绪控制住,不要伤害对方,以免为后续沟通造成不必要的阻碍。比如想发火的时候,自己在心里默数30个数,心情平静下来后,再和对方沟通,表达自己的想法。

  在交流过程中,不要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用一颗宽容的心对比双方意见哪个更为有利,而不是固执地认为自己的意见一定是最好的。说话语速应放慢,语调应放低,语速快、语调高会让对方感到攻击性,讲话的内容也会被对方排斥,再有道理的话对方也会听不进去。

  尤需注意的是,“离婚”一词不要常挂在嘴边,不能作为一种威胁,说的次数过多,就会导致内心变得麻木,使得婚姻无法继续。在吵架过程中,一定不要动手、谩骂,无论是身体伤害还是言语伤害,都会给对方的内心留下阴影,造成感情裂痕。


文章关键词:求同存异,夫妻 责编:张钰洋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教育抗“疫”人】管城区外国语小学教育“夫妻档”的抗疫日记

    “有一种浪漫是抗疫路上携手同行,有一种幸福是工作上互为伙伴,有一种生活是工作之余家务共同分担。”这就是管城回族区外国语小学席军亮和李苒老师这一对“夫妻档”的抗疫日常。

  • 个人债务能执行夫妻共有房产吗 ?

    法官提醒,外观主义是执行程序遵循的一大原则。只要不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法院就有权进行查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权利的真实状态与登记状态不一致或实际权利发生变动时,权利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做相应的登记。

  • 京城打造“夜文化” 100对情侣夫妻七夕约会博物馆

    农历七月初七,首都博物馆特别延时开放增加晚场,100对情侣或夫妻在博物馆中来了一次特别约会,度过中国传统的情人节七夕。

  • 夫妻俩欠钱不还 双双被拘留

    几年前,王某因生活需要问张某借了五万元,但由于王某迟迟不还,张某把王某告到了法院,巩义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做出了调解书,规定王某于2017年5月1日前偿还五万元本金及利息。因为王某不按期还款,张某申请了强制执行,王某拖拉了两年,还了一部分,仍然是借口没钱偿还。

  • 夫妻俩谎言被识破 被执行人失信被拘传

    2011年原告卢某与被告董某因借贷纠纷,董某被卢某诉至新郑法院。法院判决董某偿还卢某欠款及利息。董某因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卢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董某被列为被执行人后,对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依然置若罔闻,至今没有履行。

  • 夫妻购房慎选登记一方 盘点房屋登记暗藏哪些风险

    房屋不仅是一种资产,在很大程度还上代表家之所在。近年来,房地产交易市场活跃,但房屋登记作为交易中的必经程序,却由于登记机关审查手段有限、公众权利保护意识淡薄等因素,导致矛盾频发,由此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时有发生。

慢新闻

江苏疾控辟谣新能源车辐射致癌:辐射量在安全范围内 江苏疾控辟谣新能源车辐射致癌:辐射量在安全范围内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