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患者可以在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买到降价后的谈判药品,并且同步享受一样的报销待遇。10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指导意见》共分七部分,分别从分类管理、遴选药店、规范使用、完善支付政策、优化经办管理、强化监管、加强领导等方面,对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提出了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医保谈判品种将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并确保供应配备。在医保支付方面,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对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探索建立单独的药品保障机制。纳入“双通道”管理和施行单独支付的药品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保行政部门按程序确定。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在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全国1400多家医院的监测网络结果,2020年监测网医院配备谈判抗癌药的平均品种数比2019年增加了约15%。
5月9日,第五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展览展示活动在郑州E贸易博览中心开幕。
日前,由北京新阳光慈善基金会主办、罗氏制药中国参与支持的“与蝶为友,翩然新生”2021世界狼疮日疾病认知公众宣教活动暨狼疮性肾炎疾病科普公益行&规范化诊疗实验班在北京启动。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国家医保局近期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
5月8日,在河南省药品监管管理局召开的2021年全省药品监管执法监督暨案件查办和监督抽检工作会议上,通报表扬了2020年“两品一械”案件查办和抽检工作先进单位,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荣获2020年度河南省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先进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昨日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5月10日,许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醒家长朋友注意以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