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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肥产品藏玄机 “专业”添加避打击

2019-06-28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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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州警方经缜密侦查,打掉一跨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的新型犯罪网络。

  近年来,一些标榜着“健康无添加”的减肥产品受到社会爱美人士追捧,但这其中的不少产品,都是因添加了某些致泻类化学物质,才达到所谓减肥效果。

  今年初,市场上流行的此类减肥产品引起了广州警方的注意,它们以青梅、果脯、蜜饯类食品的形态出现,被商家宣传“食用后能清肠排便”。

  侦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生产该类产品的团伙为了逃避打击,并没有直接添加常见致泻成分,而是非法添加了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匹克硫酸钠等具有强烈致泻效果、对人体危害巨大但却不在国家相关食品禁用物质名录的成分。该成分难以鉴定、添加行为难以定性,是一种新型食品非法添加犯罪行为。

  因广州市内没有检测上述成分的司法鉴定权威机构,警方将样品送至北京进行检测,得知产品中含有的双醋酚丁、脱乙酰比沙可啶(比沙可啶的衍生物),必须经过人工合成才能进行添加。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两种物质并非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禁用物质,难以认定为刑事犯罪进行打击。根据司法相关解释,广州警方组织专家组进行讨论,其一致认为违法添加这两种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有了法律支撑后,警方迅速摸清该团伙窝点,分别于4月26日和6月18日对涉案公司收网,扣押“恋瘦”酵素葡萄柚、“恋瘦”辣木叶酵素粉等产品共计45万包,涉案金额500多万元。同时缴获青梅、玫瑰茄等果脯、蜜饯类有毒、有害食品共30余吨,经初步统计,累计销售金额5000多万元。

  目前,4名工厂老板丁某、杨某、邓某、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数据

  粤警前5月破食品刑事案464起

  刑拘1431人

  今年前5个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刑事案件464起,刑拘1431人。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组织各地公安开展系列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相继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欺诈”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前5个月,全省主发起或参与全国协查食品类案件28宗,主发起全省协查案件4宗;纳入省公安厅“飓风”序列号食品类案件1宗。

  1—5月,全省公安机关配合行政监管部门检查市场1430间次,乡镇超市1012间次,各类早餐店、小食店单位2120家次,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立涉食品违法案件180件。

  (记者/吴珂 陈伊纯 通讯员/刘兴 黄桂林 公新文)


文章关键词:减肥产品 添加 责编:张钰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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