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侨报网”10月29日报道,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29日宣布,正在研究是否要求厂商在食品包装的过敏原食品标签中必须明确标明芝麻。
据合众国际社报道,依据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原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8种过敏原——花生、牛奶、坚果、鸡蛋、小麦、大豆、贝类和鱼,并未包括芝麻。然而这种微小的种子已在加拿大、欧洲和澳大利亚被列入了优先过敏原名单。
FDA局长斯科特 戈特利布 (Scott Gottlieb)博士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目前数据显示,芝麻过敏在美国可能正在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但由于芝麻不被认为是主要过敏原,所以现在在食品标签上并未被注明为过敏原。事实上,芝麻甚至可能经常在食物成分白标签中也未被明确注明。”他指出,包括很多标签上标有“天然风味”或“香料”的食品可能都含有少量芝麻。
根据非营利组织“食物过敏研究与教育” (Food Allergy Research &Educatio)的说法,芝麻是一种开花植物产生可食用种子,其过敏性反应有时症状并不明显,但有时也会引发严重过敏症状。
今年,美国公共利益科学中心(Center for Science in Public Interest)对5万户美国家庭进行了调查。报告显示,30多万美国人患有芝麻过敏症,芝麻已成为美国第九种最常见的过敏原。戈特利布也指出,一项小规模研究数据也显示,目前芝麻过敏在美国的流行率约为0.1%,与大豆和鱼的过敏情况相当。
29日,FDA已向流行病学家、营养学家、过敏症研究人员、内科医生、食品工业和消费者发出呼吁,要求他们提供有关芝麻的信息,以便该机构能够更多地了解在美国芝麻过敏症的流行程度和严重程度,以及芝麻类食品的流行情况。
戈特利布表示,这些数据材料将有助于FDA针对来自医疗专业人员和消费者倡导团体有关芝麻过敏的问询给予更准确的回复。他说:“更好地了解食物过敏的科学状况以及这些过敏原如何影响消费者,尤其是芝麻过敏,是我们考虑可能执行需为芝麻过敏原贴上标签新政策的重要和必要的第一步。”(实习编辑: 周思敏 审稿:谭利娅)